CONCEPT 17
創造性自我
主動創造自己的生活
📚 理論背景
「創造性自我」是阿德勒個體心理學中最具革命性的概念之一,標誌著他與佛洛伊德決定性理論分歧的核心所在。佛洛伊德認為人是被本能驅力和童年經驗所決定的被動存在,而阿德勒則主張人具有主動創造自己命運的能力。
阿德勒拒絕佛洛伊德的因果決定論(過去決定現在),提出目的論——人是為了未來的目標而行動,而非被過去所驅使。阿德勒認為人格是統一的整體,個人可以創造性地組織和運用自己的經驗。
💡 核心內容
主動建構
每個人都是自己生命的藝術家,可以主動選擇如何詮釋經驗、如何回應環境。同樣的童年創傷,不同的人會做出不同的創造性回應。
生活風格的創造
個人通過創造性自我形成獨特的「生活風格」——包括對自己、他人、世界的基本態度和行為模式。這個生活風格不是被動形成的,而是主動創造的。
意義的賦予
阿德勒認為「事實本身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們如何看待事實」。創造性自我使人能夠為經驗賦予意義,而不是被經驗所定義。
補償與超越
面對自卑感和缺陷,創造性自我可以找到獨特的方式來補償和超越。例如,身體殘疾的人可能在其他領域發展出卓越能力。
📖 理論出處
- 《自卑與超越》(What Life Should Mean to You, 1931)
- 《個體心理學的理論與實踐》(1920)
- 《生命對你意味著什麼》——強調個人可以重新詮釋生命的意義
這個理論強調人的潛能、選擇和責任,為心理學帶來了樂觀和賦權的視角。對後來的人本主義心理學、存在主義治療、認知行為治療都產生了重要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