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NCEPT 11

主觀詮釋

個人感知塑造行為反應

📚 理論背景

主觀詮釋是阿德勒心理學的核心,與「認知優於情緒」密切相關。阿德勒採用現象學觀點,認為「主觀現實」比「客觀現實」更重要——不是事情本身影響我們,而是我們如何看待和詮釋事情。

這是1911年阿德勒與佛洛伊德決裂的重要理論差異。佛洛伊德強調無意識驅力和本能衝動,而阿德勒則認為人的主觀認知和對生活的詮釋才是關鍵。

💡 核心內容

主觀詮釋決定反應

同樣的事件對不同的人會產生不同的意義和情緒反應,這取決於個人的「私人邏輯」和生活風格。

信念系統

每個人根據早期經驗形成對自己、他人和世界的基本信念,這些信念影響我們如何詮釋現實。

情緒的目的性

情緒不是被動產生的,而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「創造」出來的。例如憤怒可能是為了控制他人。

改變的可能性

既然是認知決定情緒,那麼改變認知和詮釋方式,就能改變情緒和行為。

阿德勒名言

「重要的不是你擁有什麼,而是你如何使用你所擁有的。」這正是主觀詮釋理論的精髓體現。

📖 理論出處

這個理論是後來認知行為療法(CBT)的重要先驅,影響了亞倫·貝克和艾利斯的理性情緒行為療法。

🎯 實踐應用

覺察詮釋

當有強烈情緒時,問自己:「我對這個事件做了什麼詮釋?」覺察是改變的第一步。

挑戰不合理信念

識別絕對化思維、災難化思維、標籤化思維。這些都是不合理的詮釋方式。

尋找替代詮釋

對同一事件,嘗試找出至少三種不同的詮釋方式,跳出固有思維模式。

選擇有用的詮釋

選擇對你最有幫助、最能促進成長的詮釋方式,而非執著於「絕對真實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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